2022年8月20日 星期六

壽山臺灣獼猴分群行為(一)

 壽山臺灣獼猴分群行為(一)

關於獼猴的分群行為,Maruhashi(1982)將分群行為定義為:一社群經分裂,形成兩個完整、且能繁殖後代並獨立行動的社群,此兩社群各自擁有獨立的領域且維持穩定的雌雄個體數量。
在獼猴的社會行為中,分群行為(troop fission)屬於偶發且較罕見的行為。Dittus在1988年根據其他人的研究,針對分群行為可能發生的原因,整理出五項主要的假說:
(1)多餘的雄猴(Surplus males)
(2)生態上的壓力(Ecological stress)
(3)親屬關係的稀釋效應(Dilution of kinship)
(4)失去統合(Loss of coordination)
(5)雌猴在群內的適存性喪失(Female fitness loss)
壽山地區是一封閉的次島嶼,壽山臺灣獼猴社會行為之分群行為反而是常見的社會行為。其因在於臺灣獼猴社群結構是由多支母系所組成的母系(Matrilinealsociety),社群分群後,主群及旁支群的母系社大多維持多支母系。
以臺灣獼猴社會行為之分群行為的因素、現象及影響。社群分群後,形成旁支群(branchtroop)、回歸支群(returntroop)與融合支群(blending troop)三種主要模式。
獼猴屬(Macaca)中的物種均屬於母系社,社群結構主要由成雌猴所組成,雌猴間存在著緊密的血緣關係。社群中成雌猴間雖存在著嚴密的階級制度但非緊密的親屬關係。
在此制度及關係下,壽山臺灣獼猴社會行為之分群行為大多先由中和低階位階成雌猴發起,成雄猴才陸續地加入而組成旁支群。
獼猴社會結構重心是成年雌性間優勢位序獲得及決定各母系家族位序(genealogical rank)家族位序(Schulman and Chapais 1980,Holekamp and Smale 1991)。高位階的獼猴通常享有較好的資源,包括食物、交配機會、夜宿棲地與受低位階者理毛等(Maruhashi,1998)。
在高位子代是承襲高位親代的位階之下,中、位階親代或子代為提高位階的唯一機制就是分群形成旁支群。因此提出造成壽山臺灣獼猴分群行為原因的假説:提高位階及生育率(improve rank and birth rate)。
可能是 1 人、大自然和樹的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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